走在懸崖邊上的行賄人
2023-08-09 15:41:23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記者 劉立民
7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2023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
此次通報增加了立案行賄人員相關數據:上半年“立案行賄人員7657人,移送檢察機關1401人”。進一步彰顯了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懲處行賄犯罪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進一步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
早在2021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就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要求各級機關根據各自職責嚴肅懲治行賄行為。
《意見》明確要求,對“實施重大商業賄賂的行為”應當依法嚴格進行懲處,同時應“重點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以及向多人行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
《意見》指出,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干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必須深刻把握行賄問題的政治危害,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同遏制,有效壓縮“圍獵”與甘于被“圍獵”的空間,鏟除不正之風和腐敗滋長蔓延的土壤。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是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基本原則,是堅定不移深化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
斬斷腐敗利益鏈
今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檢聯合發布5起行賄犯罪典型案例。發布的5起案例,有的系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有的系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有的系在執法司法、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行賄;有的系為獲取國家礦產資源實施重大商業賄賂;有的系妄圖通過行賄逃避法律追究。這些案例充分體現了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明確的查處行賄犯罪的工作重點。
《法治周末》記者經過梳理,略選3例。
案例一:陳某某,是一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在2008年至2011年間,多次向時任某鎮黨委書記陳某陣、某鎮鎮長陳某軍和某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長黎某某輸送錢物,折合人民幣458.35萬余元;向某市黨委主要領導的司機麥某多次送去財物折合人民幣458.57余萬元;并多次給予某村黨支部書記錢款共計200萬元。
2021年7月26日,??谑兄屑壢嗣穹ㄔ鹤鞒鲆粚徟袥Q,以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判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罪并罰,決定對陳某某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二百三十萬元。
案例二:郭某某,是一位礦老板。在2007年至2013年間,他向在省礦管部門擔任要職的哥哥郭某生送去房產、車輛及現金等財物,折合人民幣2832余萬元;2012年,郭某某多次向某地礦公司財務總監鄧某某送上厚禮,折合共計1721.8萬元。2007年1月至4月、2011年至2013年,郭某某為感謝擔任某云礦金業公司總經理的和某某在收購礦山和礦山經營開發中獲取不正當利益提供幫助,先后多次給予和某某現金共計973萬元。
本案行賄數額高達5527.54萬元,且具有向三人以上行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情況。2021年12月24日,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郭某某構成行賄罪,因其具有自首、立功等情節,判處郭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案例三:馬某某、徐某某等9人,系從事汽車維修、高速公路停車場運營、車輛年審服務等業務的社會人員。
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馬某某、徐某某等9人分別多次請托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某大隊交通民警劉某,由劉某利用負責查處車輛違法的職務便利,對其大隊查處的違法車輛予以放行,幫助違法人員逃避處罰。為感謝劉某的幫助,此9人分別向劉某行賄3.58萬元人民幣至15.34萬元不等。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分別以行賄罪判處馬某某、徐某某等9人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分別并處罰金十萬元。
無視法紀 不知收手
有受賄必有行賄,通過近幾年查處的腐敗案件來看,黨的十八大后依然我行我素,為了達到個人不法利益,拉攏腐蝕黨員干部、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人時有出現,尤其是向司法人員行賄,更說明行賄人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
如何“遏源”“斷流”?斬斷“圍獵”與甘愿被“圍獵”的利益鏈,任重道遠。
董某惠,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20年9月3日,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董秉惠犯受賄罪、貪污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據判決書記載,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董某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248萬余元。其中有1996余萬元財物系案件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奉送,多是企業老板,人數達30余人。
這些人“行賄”時間不但在黨的十八大以后,甚至在黨的十九大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千方百計想攀上董某惠這棵大樹,有的為了混個臉熟、拉上關系,一次可以送上10萬、20萬元,為了求得案件審理的幫忙,更是能一次性送上20萬美元。
持續多年多次送禮,是本案行賄的一個特點,有的老板分三年6次送錢60萬元,有的兩年分3次送上234萬元,有的四年分4次送禮20萬美元和70萬元人民幣等等。
例如,某投資公司何某某,為了和董某惠拉近關系,在2015年春節前,以過節名義給董某惠送上10萬元,后來有案件需要幫助,又給董某惠送了20萬元。為了延續關系,何某亮連續三年在春節、中秋節期間分四次給董某惠送了30萬元。
董某惠“倒臺”兩年后,2021年6月,該市回民區法院院長王某平和副院長云某平、任某也幾乎同時落馬。
通過相關法律文書記者發現,四個本來獨立的案件,在各自的行賄者名單中,竟然出現同一個人的名字—張某某。也就是說,兩級法院的四位主要領導都曾被他“圍獵”、“腐蝕”。
張某某,是某泰房地產公司的股東。2017年以來,張某某為達到拉近與四位法院領導的關系,求得對自己案件的幫助,除了向董某惠一次性送上50萬元外,還多次向王某平、云某平、任某送上大額現金,甚至妻子也參與“行賄”。由此,張某某與身為法院院長的王某平處的不一般,為請托其它事項,曾拿給王某平200萬元做活動關系的經費,半個月后被王某平退回。
刑法修正案 加大對行賄追責力度
據7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7月2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草案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增加懲治民營企業內部人員腐敗相關犯罪的條款。
“我們要清醒認識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干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行賄與受賄是一體兩面,行賄人‘圍獵’是政治生態的一個重要‘污染源’,對行賄行為決不能縱容,對屢教不改者要從嚴處置,堅決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危害一方政治生態的行賄人?!比珖舜蟪N瘯üの谭ㄊ邑撠熑送鯋哿⒔榻B,系統治理行賄犯罪問題,需要進一步發揮刑法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中的重要作用。這次修改是在2015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行賄犯罪的基礎上對行賄犯罪的又一次重大修改,從刑法上進一步明確規定,對一些嚴重行賄情形加大刑事追責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