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應求同存異
2023-11-16 10:31:48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江德斌
廣州某小區某棟業主于2017年至2018年商議加裝電梯,44戶業主中有32戶業主同意。居住于3樓、年近八旬的業主郭某因有異議未參與出資。而電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補交相應集資款后使用電梯,但32戶業主認為郭某前期對加裝電梯有異議,導致加裝電梯工程延誤一年多,反對其使用電梯。法院判決該老人支付增設電梯集資款后,可以使用電梯。其他業主如認為郭某阻礙電梯加裝的行為給其造成損失,可另案主張權利。(11月12日《每日經濟新聞》)
很多人覺得郭某前期不同意,待加裝電梯安裝好了,又想使用,屬于“耍無賴”的做法,稱其為“厚臉皮”??蓪嶋H上,這一具有普遍性的看法,貌似公允,實則有失偏頗,過度指責涉事業主郭某的道德,而忽視了郭某應享有的合法權利。所以,法院支持郭某希望使用電梯的訴求,乃是基于和諧社會的共處原則,兼顧郭某的客觀需要與合法權利,作出了這一合理裁決。
老舊小區受到時代限制,大都沒有安裝電梯,如今時代變化了,居民對居住生活的品質要求提高,老舊小區沒有電梯的弊端,也逐漸顯現。特別是隨著歲月的流逝,居住在老舊小區的業主,也相繼步入晚年生活,由于身體機能下滑,大多患有各種慢性病,上下樓很不方便,對電梯的需求更為迫切。但是,加裝電梯牽涉到所有業主的權益,又有施工噪音、安裝費用、維護管理等諸多問題,并不容易推進。
由于各個業主的觀念不一,很難達成一致意見,所以加裝電梯的方案,往往會引發很多的權益糾紛,也時有發生矛盾沖突,最終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對此,最高法明確,加裝電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錯綜復雜,鄰里之間應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堅持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兼顧公平的原則開展協商,共同營造和諧舒適的居住環境??梢?,加裝電梯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契合居民向往美好幸福生活的愿望,但因牽涉多方利益,無法完全統一意見,需要求同存異。
回頭看本案,案涉電梯在使用屬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與其他業主對電梯享有使用權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而且,郭某已80歲高齡,確有使用電梯的客觀需要,其在加裝電梯期間提出異議屬于正常表達意見的范圍,若其他業主以此為由拒絕高齡老人使用電梯,不符合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以,法院判決郭某支付集資款后,由該住宅業主代表向郭某提供電梯卡,供其搭乘電梯使用。
類似案件的判決,均支持業主使用電梯的合理訴求,但也強調要遵循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不能單純“躺平”享受電梯福利,卻不愿承擔相關費用、維護管理等??梢?,在看待加裝電梯引發的爭議、糾紛時,大眾也要基于法律常識,不應囿于狹隘的道德批判。畢竟,加裝電梯是為了方便業主的生活,有爭議是正常的,求同存異,努力推進達成目標,讓大家都能享受電梯福利,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其他權益糾紛,則可通過其他方式補償。